“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根据《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2016-2020)》,结合我省农机化发展实际,编制《安徽省“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全省农机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农委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农机化事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为我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抵御自然灾害、发展农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装备总量快速增长。大力发展大中型、高性能、复式联合作业机械,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2015年底,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580万千瓦,比2010年底增长21.6%。拥有各类拖拉机236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2万台,同比增长76.5%;联合收割机17.4万台,同比增长70.5%;水稻种植机械3万台,同比增加1.3倍;深松机1.3万台,同比增加5.5倍;谷物烘干机6494台,同比增加2.8倍;秸秆捡拾打捆机3841台,同比增加20倍。
(二)农机作业水平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向全程机械化迈进。201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6%,比2010年提高10.8个百分点。其中: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8%,率先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到42.8%,玉米机播和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2.8%和75.1%。主要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饲料加工、兽药生产、家禽孵化已实现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林果业(果桑茶)、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
(三)农机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政策实施效果明显。“十二五”期间,我省共落实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6亿元(其中省购机补贴资金0.7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近2.5倍。补贴各类农机具81.4万台,受益农民55.1万户,拉动农民投入137.1亿元。对农业机耕和排灌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拖拉机、收割机免征车船税,稳步推进农机保险业务。多项惠农政策的实施,为提升产业、助民增收、拉动内需、促进农机工业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新机具新技术应用范围逐年扩大。把主攻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为科研推广工作重点,加强政产学研推结合,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农机企业,以示范基地为载体,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为依托,为先进农机化科技成果转化开辟“快捷通道”,并获得多项科研成果和科技奖励。初步形成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工作机制,建设了一批部、省级农机化示范区和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小麦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种植、油菜和玉米机械化收获、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取得新突破,谷物烘干、高效植保等机械化技术取得重大进展,山区机械化、设施农业机械化稳步推进,新机具新技术应用范围逐年扩大。
(五)农机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机执法队伍素质,公开办事程序,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和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全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逐年提高,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体下降,未发生道路外重特大农机事故,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创建省级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42个,其中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29个。
(六)农机试验鉴定能力进一步增强,质量监督稳步推进。2015年底,省级农机鉴定部门实验室面积达到3900平方米,拥有检测仪器设备388台套;通过省级计量认证152项、授权认可25项,设立在我省的农业部排灌机械检测中心通过部级计量认证29项;通过部级农机试验鉴定能力认定7项、省级135项,具备了农业机械分类中十三大类农机具的检测鉴定能力。农机质量监督工作稳步推进,部、省级农机产品获证后监督检查和质量调查频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和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投诉结案率达到100%。
(七)农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底,全省共有农机化技术学校75所,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79个,其中48个培训机构承担了“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围绕“三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共培训农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农机操作人员130余万人次。省属两所农机中等职业学校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创新办学模式,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招生、就业和学校发展,共为社会培养了各类技术人才5314人,其中涉农专业1121人。
(八)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进一步发展,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15年底,全省已登记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3448个,比2010年增加2.9倍;创建部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3个、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87个,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41.8万个。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553亿元,同比增长61.8%。农机作业服务进一步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经营效益稳步提高,推进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和作业市场不断完善。
二、“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与趋势
“十三五”期间,全省农机化的发展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又面临着多种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同时还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征。
(一)发展机遇
1.“四化同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农机化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央强调,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支撑。只有加快研发与装备绿色高效安全节能的中高端农业机械,不断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农、林、牧、渔业等生产全面机械化,才能有效解放生产力,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机化是“四化”同步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2.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实施,为农机化提供了全新的发展平台。“十三五”期间,“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打造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促进中部崛起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将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制定的“4105”行动计划、加快皖北地区发展、合肥经济圈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措施将进一步落实。这些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实施,将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必将为农机化发展提供全新的发展平台,农机化必将大有作为,“农机热”将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升温。
3.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完善,为农机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明确了依法依规推进农机化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十二五”期间国家出台的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等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强化,国家对农机化的投入规模将大幅度增加,各项财税、金融、保险政策日趋完善,政策惠农面越来越广,从政策和资金上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的快速发展,为农机化提供了强劲的发展动力。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进程中,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能有效弥补基层农机化管理和服务的薄弱环节,带动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同时,在安全监管、机械维修保养、跨区作业等领域能够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序推进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将会继续快速发展,必将为农机化的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面临挑战
1.农机化投入不足。机耕道路、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能适应农机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教育培训以及信息化等资金依然有限。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力度与农民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地方财政对农机化资金投入依然不足,吸引社会资本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投入不明显,农机化投入不足的短板依然突出。
2.农机化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为农机化区域发展不平衡和领域发展不平衡。皖北旱作区与皖南水田区、平原地区与丘陵山区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粮食作物生产与经济作物生产、种植业与养殖业存在领域发展不平衡,小麦生产已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正在加速发展,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还处于推进阶段,畜禽养殖设施设备还不能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机化科技创新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高层次、高技能农机人才数量不足,培养渠道不畅。农机生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原始创新匮乏,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研投入少,核心技术竞争力不强。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型农机装备研发和应用水平还比较低,复式作业、智能化、信息化等技术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4.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薄弱。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和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能力不能适应农机化发展的需要。基层体制不顺,农机人才匮乏、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机化基础设施薄弱,保障措施不力,改善设施和引进先进推广设备面临困难。
(三)趋势特征
1.从作业领域看,农机化发展将向全程全面推进。随着我省农机化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小麦精量播种、玉米机械化收获、水稻机械化种植将加速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农机化将由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推进,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种植业向养殖业、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设施农业、林果业(果桑茶)、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将得到全面发展。
2.从装备水平看,农机化发展将向高质高效升级。适应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提高农机化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的突破与集成,探索完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技术路线和发展模式。更加注重后续服务,升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降低农机作业和维护成本。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多功能农业机械和复式作业机具,加快动力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更新换代,推动农机化向高质高效转型升级。
3.从管理模式看,农机化发展将向法治化规范化转变。随着依法行政进程加快,农机系统将更加自觉地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断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方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培训教育、信息化等向法治化和规范化转变。
4.从服务方式看,农机化发展将向专业化规模化提升。随着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农业区域化布局特征更加明显,农业专业化分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迅速发展,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向设施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方向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要求农机化服务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满足需求,农机化服务将由简单的市场化向专业化、规模化提升。
三、“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线,以服务现代农业、推动全程全面机械化进程为目标,以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农机农艺农信融合为抓手,全面落实惠农强农富农政策,推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农机装备、作业水平和服务组织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现代生态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发展。创新是农机化发展的首要动力,是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必由之路。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引导两端发力,全方位推进农机化生产方式、组织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方式创新。大力推动农机化科技创新,开展农机化技术需求和科研重点的调研论证,加强国内外农机化技术交流,破解农机化发展的瓶颈制约和关键技术难题,把创新驱动作为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2.坚持协调发展。协调是农机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全程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必须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状况、经济条件、种植习惯、耕作制度等客观要求,确定不同的发展重点、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着力解决作物间、地区间、行业间机械化发展不平衡和机械增长与利用效率、使用效益不协调的问题。
3.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必须转变传统的资源利用方式,着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械化技术,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旧机械。配合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加快节水灌溉、精准施药、定位施肥、秸秆收集、残膜回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粪便处理等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挖掘节种节肥节药节水潜力。加快普及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绿色增产耕作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4.坚持开放发展。开放是农机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手段。努力构建部门协作、造用结合、机艺融合、开放发展的新格局。主动争取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加强机耕道路、场库棚等农机化基础条件建设。加强与育种、土肥、农艺等科研推广机构紧密协作,实现农机作业、作物品种、栽培模式相互适应、深度融合,形成全程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体系。积极配合“一带一路”等对外合作战略的实施,引导支持农机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加强国外先进农业机械研发与制造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提高我省现代农机装备有效供给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5.坚持共享发展。共享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出发点,也是农机化发展的落脚点。要进一步完善购机补贴、作业补贴、抵押贷款、政策性保险、融资租赁等农机化扶持政策,让购机用机农民更多受益。积极推进农机作业市场、维修市场、流通市场健康发展,加快提高农机推广、监理、鉴定、培训、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便民利民。培育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引导其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带动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实现互利共赢。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经营,延长产业链和服务链,提高发展效益,让更多农民分享农机化发展成果。
四、“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其中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取得重大突破,设施农业、林果业(果桑茶)、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全面发展,初步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结构布局合理、全程全面推进、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区域协调共进的农机化发展新格局。
——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7000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32万台以上,联合收获机达到20万台以上,水稻种植机械达到4.5万台以上,高效植保机械、粮食烘干设备、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等保有量显著增长。
——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6%以上,其中:播种环节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其中:种植环节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
——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其中:收获环节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
——经济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其中:油菜播种和收获环节机械化率分别达到40%、60%以上,花生播种和收获环节机械化率分别达到60%、40%以上。
——设施农业、林果业(果桑茶)、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
——农机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教育培训、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达到75%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
——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4500个以上,全省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7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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