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周四),第十八届发审委将召开2019年第168次、169次发审会:
1、第168次发审会将审核3家企业首发上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证券)、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驰机电)和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普家居);
2、第169次发审会将审核2家企业首发上会: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双飞轴承)和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翔丰华)。
价值线研究院发现,周四上会的5家传统板IPO企业中,双飞轴承和奥普家居问题最多。特别是携“新病旧疾”二次闯关的双飞轴承!涉嫌商业贿赂、逃税,曾登环保黑名单,还“隐瞒”行政处罚……
11月7日5家传统板IPO企业将上会
双飞轴承:
涉嫌商业贿赂、逃税
曾登环保黑名单
还“隐瞒”行政处罚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
拟上市地:创业板
看点:二次闯关IPO曾因隐瞒关联交易“出局”
据了解,双飞轴承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自润滑轴承及自润滑轴承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股权结构显示,实控人为周引春,其与妻子顾美娟共持有双飞轴承60.16%的股份。
实际上,此次冲击创业板,已不是双飞轴承第一次准备上市,2年前,双飞轴承因关联交易、产品价格下降但毛利率水平异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等因素闯关失利。
其实,如若能够解决好并解释好“必要性”和“公允性”两个问题,关联交易从来都不是IPO的实质性障碍。由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直接对应着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与业绩真实性。在IPO审核中,关联交易被看比较重。
关联交易问题的彻底解决,总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天眼查信息,双飞轴承实控人顾美娟同时为嘉善县圣杰滚针轴承厂实控人与最终受益人,工商资料披露,嘉善县圣杰滚针轴承厂成立于2012 年,从事的业务与双飞轴承基本一致。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值得玩味。
问题一:子公司股权多次溢价转让 存逃税嫌疑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双飞材料的前身为1998年6月成立的嘉善县双飞无油润滑材料厂,原系挂靠集体企业,后解除挂靠关系,于2000年7月6日,重新确认为股份制企业,有97名自然人股东。后来又多次发生股权溢价转让,但从未提及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2001年6月2日,材料厂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材料厂100.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孙志华、周引春、江苏希西维轴承有限公司等其它股东,转让价格合计为279.75 万元。当时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溢价为229.75万元。没有披露纳税情况。
2003年8月,孙志华将持有材料厂33.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周引春16.00%、浦志林4.00%、单亚元1.00%、周锦洪0.50%、吴来强0.50%、沈持正1.00%、江苏希西维轴承有限公司10.00%,受让股东合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90.10 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孙志华还享受双飞有限430.60 万元的单方分红款。股权转让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仍然为50万元。股权转让和分红都没有看到纳税情况说明。
2004年5月6 日,材料厂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陈彩花将其持有的2.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浦四金1.00%、吴来强0.50%、周锦洪0.50%,转让价格分别为5.00 万元、2.50 万元、2.50 万元。此次转让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此后,公司进行了几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每次股权转让都是溢价转让,但招股说明书中未提及涉税问题。有资深市场人士推断,子公司股东在多次转让中可能没有履行股权增值和分红应尽的纳税义务,公司或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题二:IPO反馈意见商业贿赂惹关注
5月27日,双飞轴承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显示,证监会对双飞轴承提出了40个意见,主要包括23个规范性问题,6个信息披露问题,7个财务会计资料相关问题和4个其它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注意到双飞轴承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9.39%、20.33%、24.49%和27.34%。报告期内,双飞轴承经销模式收入占比分别为40.29%、35.34%、28.84%和26.26%;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7.60%、7.08%、7.38%和9.09%。
证监会要求双飞轴承说明:
(1)结合报告期内直销、经销模式下各自前十大客户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说明其与双飞轴承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补充披露双飞轴承报告期内对主要产品进口国的销售金额及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披露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双飞轴承产品外销的影响。
(3)说明报告期内的销售流程、主要客户的采购权限,披露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的收入占比,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情形。
问题三:曾登环保黑名单 还“隐瞒”行政处罚
招股书显示,2015年1月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发现双飞轴承污水处理设施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管道。并于3月11日,对双飞轴承罚款31,500元。2015年6月5日,将双飞轴承列入2015年第二批环保黑名单。同年9月30日,经验收合格后同意对双飞轴承移出环保黑名单。
有媒体质疑双飞轴承仍然存在隐瞒其他行政处罚。
如据浙江环保新闻网2014年4月19日报道,嘉善县环保部门查实:双飞轴承长期将一厂房2楼车间以租赁的方式将使用权转手于嘉善县干窑轴承协会,从事电镀生产加工。而嘉善县干窑轴承协会的会长就是公司法人。
针对双飞轴承的违法行为,嘉善县环保局于2014年3月4日对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电镀车间生产,直至通过环评审批,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华轴网】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